相对于有机肥、微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登记的企业并不是太多,这与农业部对土壤调理剂严格的审查制度和原料资源有关。土壤调理剂虽然对土壤有改良和调理作用,但选用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是针对哪类土壤的,有些是针对碱性土壤,有些是针对酸性土壤,而且用量要合理把握,使用过量会出现另外的副作用。很多地区由于销售商利益的驱使和用户对知识的欠缺,已出现土壤调理剂滥用的情况。
对于已经破坏了的土壤,修复和改良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也不是靠某一群体能完成的,需要我们整个社会的关心和参与,共同来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荷兰在1970年就起草了《土壤保护法》来约束对土壤的破坏,只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土地。
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行动计划的总思路是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努力遏制土壤污染的扩大趋势,维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和利用的环境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污染治理和修复,这是我们在治理方面要采取的措施。
土壤环境保护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已形成初稿,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立法进程,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希望历经磨难的《土壤环境保护法》能早日出台实施。随之将建立土壤档案制度,对土壤污染现象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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