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有关部门应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所有转基因植物的评估结果,公布环评报告及不涉及机密的一切信息,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第三,积极预防转基因技术有可能造成的生物污染。自2006年以来,欧盟预警系统通报了184次中国输欧食品中被检测出非法转基因大米制品,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加强转基因食品的监管。
第四,高度警惕有的生物技术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对销售给农民的转基因种子做了“绝育”处理,这种绝育基因也有可能污染其他作物,造成其他作物不育。
(作者系同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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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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