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保障水环境质量和水质安全,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水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对涉水排放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外排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偷排、超标排污以及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对湖区、河道影响水质的畜禽养殖点等进行清理,全面取缔违规渔业养殖和非法小码头,清理沿湖沿河垃圾,减轻面源污染对湖泊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立足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切实完善企业、污水处理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层层设防,建立全方位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对园区、河流、闸坝等的安全防控设施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出现环境应急情况时,各种安全防控设施能够发挥防控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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