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检修设施,保障生产正常进行
及时检修和维护因受洪水影响的机电设备,对过水的养殖设施如增氧机、水泵、投饵机等,应抓紧拆卸、烘干、冲洗等,以便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尽量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抢修和加固塘口堤坝、养殖池埂、进排水渠等设施,防止渗漏和垮塌。对养殖设施损毁严重,一时无法修复的,要及时捕捞、减少损失。
二、加强水源管理,及时调节养殖水质
台风过后要加强增氧,防止暴雨后水产动物池水分层现象,及时调控不良的水质。大量雨水造成池塘水位过高,同时雨水的沉积致使池塘内水体上下水层形成对流出现翻塘,对养殖水体影响较大,要尽快排掉表层水体,恢复正常水位,及时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可适当采用水体消毒剂(如:二氧化氯)、石灰粉等消毒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换水、加注新水,同时减少投喂量,适当施放微生物制剂调节养殖水质。
三、适时补放苗种,争取受灾不减产
对虽受灾但能继续开展养殖生产的池塘,及时进行整理加固处理,并根据养殖品种的逃逸情况,开展科学评估,选择适宜时机,合理选择补放品种,确定增补数量。苗种质量要严格控制,注意防止购入病苗、伤苗、假苗、弱质苗。
四、加强饲养管理
投喂时在饲料中适量添加免疫多糖、复合维生素、矿物质以及活性物质等营养物质,增强水产动物的抵抗能力,以及内服大蒜素等药物进行必要的预防,减少应激反应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注意连续降雨和水灾后饲料易发生潮解和霉变,投喂前应当仔细检查质量,已变质的饲料易引起病害,不得投喂。
五、做好灾后防疫及监测工作
对养殖场所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做好因灾死亡水产动物个体的无害化处理,及时打捞病鱼、死鱼、伤鱼和养殖水体中的其它杂物,要采取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措施。及时消毒处理被洪水淹没的鱼虾养殖塘,减少病原滋生与传播。一旦发现重大水生动物疫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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