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价格行情 > 行情资讯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加强秋播种子市场监管工作


【鄂种管函(2015)42号】 关于加强秋播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种子管理局(站):

     为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障我省秋播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强秋播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提高认识

     秋播种子监管直接关系到来年增产保收,关系到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站在保用种安全、保粮食增产和促双低油菜产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秋播种子市场监管,保障种子质量,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关于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及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打击行动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监管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确保监管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抽查,严控种子质量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和我局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监控种子质量。

     (一)突出重点,全面监控。

     省、市种子管理机构重点监控辖区内的主栽品种和近3年反映集中的问题品种;县级(含有直管市场的市级)种子管理机构要按照种子质量监控全覆盖要求,通过采取督促种子经营者核查种子来源和质量状况、开展委托检验、监督抽查等方式,确保对辖区内主要作物品种的种子、批次质量全面监控。

     (二)严格抽检,查处结合。

     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秋播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集中力量、集中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开展全面登记、抽样和检测,对近三年来被部、厅两级通报的问题品种要发现一个抽检一个,防患于未然。各市州在做好本级抽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当地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组织工作,指导县市依法开展抽查行动,确保抽查程序规范,检测结果准确有效。对抽检发现的质量不合格种子,一要通知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行为;二要责成并监督经营者及时召回不合格种子;三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市场检查,严打违法行为

     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专项行动要求,采取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登记管理与预警劝退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拉网普查与重点盯防相结合、约谈告诫与案件查处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理整顿本辖区种子市场,把好种子入市下田前的关口。种子市场启动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拟销售品种登记备案和品种来源核查工作,通过种子经销户法制培训、签订种子经营责任状(承诺书)、约谈重点企业(门店)等形式,告诫种子经销商与生产商、供应商签订质量保障合同,预警劝退非法品种和种子来源不清、质量状况不明的风险种子,防范生产风险。种子上市后,要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经营档案和台账、包装标签、委托和代销合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等内容,对各种渠道获悉的涉嫌种子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要一查到底,违法行为一经确认,要严肃查处,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在销售旺季,上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对下级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职责,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对重大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市州要加强对辖区县市的督导检查,打破地方保护,提高监管效能。对上级督办、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或告知,当地种子管理机构不得随意使用预警、劝退方式处理违法种子,必须依法登记保存并立案查处,确保有查有处。

     四、突出整治区域性种子市场

     区域性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是今年种子市场整治的重中之重,襄阳、随州等地小麦种子超范围经营、包装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江汉平原部分地区违规推广“德”字头油菜品种,已成为近年来领导、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各有关种子管理机构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下决心、出重拳、动真格的开展专项整治,并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种子 品种 相结合 处理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