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投标单位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图片资料和技术资料。
5、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6、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七、其它说明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本项目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⑵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⑶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⑷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5)投标人对本项目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快递地址:中国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9室
联 系 人:孙敏 严国请
电话、传真:0512-53512539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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