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南通市各级种子管理部门按照部、省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新《种子法》及配套规章培训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南通市种子管理系统共培训 20 场次、培训 2102 人次,印发张贴宣传资料 2435 份。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培训,提升了科研育种单位、种子企业、生产基地等涉种单位守法的自觉性和源头风险控制能力;强化了种子经销商和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守法意识;增强了用种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新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了法律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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