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海南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日前,海南公布148家具有生猪定点资格的生猪屠宰厂(场、点),其中,海口有10家。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从列入公布名单内的生猪屠宰厂(场、点)购进猪肉,并检查是否具有“两章两证”。
关于公布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省两部门强调,所有出厂(场、点)的生猪产品都必须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具备“两章”(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禁止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流入市场。”省两部门要求,猪肉加工企业、加工作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猪肉商户及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从列入公布名单内的生猪屠宰厂(场、点)购进猪肉,并检查是否具有“两章两证”。从省外购进猪肉的,除检查“两章两证”外,还应留存猪肉屠宰厂(场)的定点屠宰证书复印件备查。从境外购进猪肉的,应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备查。
全省食药监系统将加大猪肉市场巡查力度,对购进、销售、使用无“两章两证”猪肉或病死猪肉等行为进行严查,对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肉制品加工企业、肉类销售商户、餐馆、食堂等生产经营者,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购进、销售、使用病死猪肉,不构成犯罪的,将按《食品安全法》最高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最高处15日拘留;对从非定点生猪屠宰厂(场)购进猪肉或购进、销售、使用无“两章两证”猪肉,不构成犯罪的,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最高处以货值金额五倍或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省食药监部门提醒,各猪肉加工企业和作坊、猪肉经销商、消费者一旦发现无“两章两证”的猪肉或病死猪肉,请立即拨打12331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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