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工商局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精神,通过规范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等有效措施,积极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全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截至7月底,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市场2520个次、农资经营主体19225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31户,立案查处农资案件41件。
“三农”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站在服务中心工作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农资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红盾护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紧扣农时,在春耕、夏种、秋播时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以化肥、农药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着力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加强对网络农资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商标侵权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农业生产受害面积大的假冒伪劣农资大案要案,通过查处大案、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促进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定期对辖区农资经营主体进行清查,完善农资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索证索票等农资市场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农资经营户索证索票、记录进销货台账以及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发票或信誉卡等监管制度。健全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制度,指导经营者建立退市处理台账。
省工商局今年共抽检化肥339批次,抽查结果合格267批次,合格率为78.8%;抽检农药169批次,已出具检验报告48批次,不合格2批次。各市(州)工商局根据辖区情况,组织抽检化肥304批次。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工商(商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已经销售给农民的不合格农资,及时追回,督促农资产商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按规定退赔。
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在农村广泛开展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全省行政执法网络,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同时还以现场演示、讲解等方式宣传鉴别农资质量知识、农资经营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等,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目前全省共受理农资投诉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132万元。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还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在农资市场监管中实行信用监管,促进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将农资经营者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与有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使农资经营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把监管重点放在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上,加强行政指导,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市场监管无缝衔接。同时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诚信经营责任意识,自觉把好进货、销售和退市关,评选出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66户。搜索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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