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推动园林绿化从重数量向量质并举转变,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变,从重建设向建管并重、管养并重转变,实现城乡绿化面积拓展、绿地质量提高和管养水平提升,促进城市生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要遵循生态优先、科学发展,量质并举、功能完善,因地制宜、资源节约,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
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国设市城市要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完成等级评定工作,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其中已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要达到国家Ⅰ级标准。当前园林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积极拓展城市绿量的基础上,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快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绿道建设;继续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不断完善绿地系统综合功能;以保护城市规划区内水系、山体、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统筹城乡绿化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第一,坚持公益性、专业化发展方向。不能将城市公园绿地片面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内容,违背其公益性质进行经营性开发。
第二,加强科学规划设计。各设市城市、县城要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或修订,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依法报批。
第三,提升绿地建设品质。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均衡城市绿地分布;加快公园绿地建设;完善居住区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服务功能;建设林荫道路;增强绿地防灾避险功能;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城乡绿化。
第四,规范市场监管。
第五,强化日常管护。切实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保护园林树木;加强公园绿地监管;强化专业化、精细化管护。
第六,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调研和应用研究,充实科研队伍,落实科研经费,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报、考核资格。
(来源:《中商情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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