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
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
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场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
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格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
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米至10米以外。
6.7.2
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材料。
6.7.3
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
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7.5
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米。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
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
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
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附符合CJJ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
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
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
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米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
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
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供垂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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