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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大蒜被淋湿 长途司机没了辛苦费



  6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边境货运纠纷案件,为货运司机挽回了损失,法官的辛勤付出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赞赏。
  当天上午,凭祥法院驻浦寨边贸点调解室杨法官刚到办公室准备开始办公,就见一名男子满脸忧愁的走进来,请求调解室为其取回应得运费。法官见状先请他坐了下来,倒上一杯茶水,详细的向他询问情况。
  原来男子姓何,6月1日从云南承运了一车35吨的大蒜,过5天的奔波来到凭祥市浦寨边贸点,在交货时接货的货主张某发现货物有5吨在运输途中不慎被淋湿了。张某认为淋湿的货物必须重新晒干才能出售,期间要请人工搬运、租用晒场,严重影响了货物的正常销售,大蒜价格起落不定,提出要在12000余元的运费中扣除8000元作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而何某认为货物淋湿的损失最多千元,且货物长途运输本就存在风险,只肯赔付5、6百元。由于分歧过大,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造成了事情恶化,张某一度扬言运费一分钱不给。后何某到浦寨边防派出所警务室寻求帮助,经边防民警调解,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边防民警推荐何某到调解室寻求帮助。于是何某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早早的就到调解室等候,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在认真听完何某的陈述后,杨法官电话联系到了张某,通知其来到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室内,法官先让双方把各自的要求和理由摆出来,看到双方仍然坚持自己原来的想法,分歧很大。法官没有灰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指出了张某扣压何某运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给运费的说法更是错上加错;另一方面,何某在运输过程中确实存在过失,货物被淋湿,损害了张某的利益。看到双方都点头对这些事实没有异议,法官接着组织双方就损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经过一番商讨,在充分考虑各自过错、损失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从运费中扣除3000元作为自己损失的赔偿,其余运费即时结清。看到自己劳累奔波了多日应得的报酬终于拿到手里,何某激动的有点语无伦次,握住法官的手不停的道谢再道谢。张某也杨法官以高超的调解技术和充分的耐心化解了他和何某的矛盾所感动,赞扬法官真是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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