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活动,今年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共印制了《渔业法》、《四川省〈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2000余份。全年共接受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和科技培训的人数达2000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养殖业主和消费者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让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二是与渔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及流通大户签订了150余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覆盖。三是加大水产投入品的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以5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及5家苗种繁育单位、38个较大规模(河道、水库)养殖单位为重点,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面检查,以清江、大和、三江、鼎山等水产重点乡镇为核心,加强产地管理。四是对全区水产品生产环节实施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在4—6月鱼苗生产季节,依据农业部《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对全区5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责令2家基地补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0月中旬对重点养殖单位生产的水产品中孔雀石碌、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禁用鱼药残留进行抽检,重点抽检了鲫鱼、花白鲢、草鱼、鲶鱼等5个品种,检测的样品达80个,经检测产品合格率达100%。五是组织清水驿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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