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确定启动实施的“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已在伊犁州直先行实施两年。日前,《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复。
该规划实施期为2012—2020年,建设范围主要为伊犁河谷南北岸和巩乃斯河、伊犁河沿岸河谷的察布查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伊宁市和伊宁县五县一市。工程建设总规模139.58万亩,其主要建设内容是生态建设57.29万亩(生态防护林29.5万亩、景观林15.49万亩、特色林果基地12.3万亩);生态修复(河谷生态修复31.8万亩、野果林资源保护23.05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27.3万亩);林木种苗基地0.14万亩。项目建设投资通过申请中央补助、自治区补助、伊犁州和有关县市筹措,以及吸纳社会投资等多渠道解决。
该规划以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符合伊犁生态建设现状和区域环境特点,以清晰的生态建设与修复的思路和区域布局,客观地提出了生态建设、生态修复等规划建设目标,并明确了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的批复为保护和恢复伊犁河谷生态系统,维护当地生态平衡和稳定,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更好地推进伊犁州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建设生态的大美伊犁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对于工程建设县市进一步提振信心也颇具现实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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