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广元市天然水域进入春季禁渔期(2016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市农业局多举措加强春季禁渔工作。
一是及早部署。市农业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关爱母亲河春季禁渔文明劝导”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二是开展禁渔宣传。2月1日,市农业局组织利州区、经开区到嘉陵江、南河等地进行春季禁渔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禁渔标语10幅,检查市场和涉渔餐馆20余处,正式启动了今年的春季禁渔工作。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2月5日,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魏红军带领广元市及利州区渔政执法人员一起到老城蜀门市场和重点涉渔酒店、餐馆,嘉陵江城区段发放禁渔宣传资料,宣传春季禁渔和资源保护的意义,劝退钓鱼人员30多人,放回渔获物20多斤。
四是坚持常态巡查。市水产渔政管理站发出通知,排出值班表,每天进行巡查,24小时回应市民举报,市农业局机关党员在禁渔期所有周末和节假日参与春季禁渔宣传和劝导,市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参与禁渔工作,实现无缝监管。
五是狠抓落实。实行春季禁渔制度,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市农业局发文明确提出加强领导,切实重视禁渔工作;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禁渔氛围;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保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加强协调,确保渔区和谐稳定;加强交流,认真做好禁渔总结等具体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坚持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渔政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春季禁渔管理工作,
确保禁渔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河鱼”的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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