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县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确保鱼类产卵繁殖,促进本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按照《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开展2014年禁渔期管工作和渔政执法护渔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农发[2014]43号)文件要求,荔波县对2014年禁渔期管理工作作了充分部署,并于2013年1月30日完成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禁渔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由畜牧水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渔政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组成。力争做到在禁渔期内,河中无渔船、市场无河鱼的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4年2月1日至2月20日)
宣传发动,提高认识,落实管理措施,充分做好禁渔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月20日至5月31日)
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关心和服务渔民,保障禁渔期管理工作安全、和谐、顺利进行。
三、总结阶段
在6月10日前要完成禁渔期管理工作总结,并上报州农委渔政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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