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畜禽疾病防治中,“安全、合理、有效”是兽医工作者必须遵守的用药原则。兽医工作者在防治畜禽疾病过程中,确保消费者健康是第一位的,只有在确保消费者健康的前提下合理用药,才能谈到有效。为了有效而不顾消费者健康是兽医工作者用药之大忌。因此,“安全、合理、有效”是兽医工作者必须遵守的三大用药原则,也是兽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安全用药
防毒害 链霉素与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配合使用,其药物残留会对消费者听觉神经中枢加重造成危害。家禽对敌百虫很敏感,应避免使用。盐霉素抗球虫效果较好,但它对马属动物有害,所以盐霉素抗球虫药物不能用于马属动物,只能用于猪、牛、兔、禽等动物。
防残留 有些抗菌药物因为代谢较慢,用药后的动物产品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为害。因此,这些药物都有休药期的规定,用药时必须充分注意动物及其产品的上市日期,防止“药残”超标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安全隐患。
不用禁药 不使用禁用药物、过期药物、变质药物、假劣药物和淘汰药物,因为这些药物不但对防治畜禽疾病无效,还会使畜禽产生抗药性和药物残留,危害消费者健康。
合理用药
对症合理用药 兽医工作者使用药物一定要符合病情需要,对症用药。不要贪图价格便宜或只认准新药物;不要为了疗效而不顾消费者健康;要依病情科学、合理地选择和使用药物。微生物感染性疾病要依据药敏试验结果,科学、合理地选择和使用药物。
严格用药剂量 用药剂量过小,达不到治病效果和目的。但是,用药剂量也不宜过大。用药剂量过大,不但造成药物浪费,还会引起药害。过量使用抗生素,会使病原微生物产生耐药性,给防治带来困难。
最佳时机用药 一般用药越早效果越好,特别是微生物感染性疾病,及早用药可以迅速、有效地控制病情。但是对于细菌性痢疾造成的腹泻,则不宜过早止泻,因为过早止泻会使病菌无法及时排除,使其在畜禽体内大量繁殖,其结果不但不利于病情好转,反而会引起更为严重的腹泻。一般对症治疗的药物不宜早用,因为早用这些药物虽然可以缓解症状,但在客观上会损害畜禽机体的保护性反应机能,掩盖疾病真相,给诊断和防治带来困难。
有效用药
充分考虑药物的特性 内服能吸收的药物,可以用于畜禽全身感染类疾病;内服不能吸收的药物,如磺胺眯、硫酸黏杆菌素等,只能用于畜禽胃肠道感染。一般的抗菌药物很少能进入脑脊液,只有磺胺嘧啶钠可以进入。因此,治疗脑部感染时应首选磺胺嘧啶钠。
选择合适的用药途径 苦味健胃药如龙胆酊、马钱子酊等,只有通过口服的途径,才能刺激畜禽味蕾,反射性地提高食物中枢的兴奋性,加强唾液和胃液的分泌,发挥药物的疗效。如果使用胃管投药,药物不经口腔直接进入胃内,则起不到健胃的作用。
注意药物的有效浓度 肌肉注射卡那霉素,有效浓度维持时间为12小时。因此,连续肌肉注射卡那霉素,间隔时间应在10小时以内。青霉素粉针剂一般应每隔4小时~6小时重复用药1次,油剂普鲁卡因青霉素则可以间隔24小时用药1次。
尽量选用效能多样或有特效的药物 幼畜禽发生黄痢、白痢时,应尽早选用黄连素;弓形体和附红细胞体混合感染时,应尽量选用血虫净;安普霉素治疗家禽的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感染,疗效非常显著。
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酸性药物与碱性药物不能混合使用,混用后会使药效降低或丧失,禁止混用;口服活菌制剂时应禁用抗菌药物和吸附剂;磺胺类药物与维生素C合用,会产生沉淀;磺胺嘧啶钠注射液与大多数抗生素配合都会产生浑浊、沉淀或变色现象,不应混用,要单独使用。
注意动物的种属差异 猪犬属于易呕吐的动物,在猪犬发生毒物中毒的初期,可选用催吐药。但马属动物不易呕吐,所以,治疗马属动物中毒,不可投喂催吐药。
稿件来源: 三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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