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部分的3.2为强制性条款。
DB33/ 595-2005《稻鸭生态共育》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技术规程;
——第2部分:稻米质量安全要求;
——第3部分:肉鸭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 595-2005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绍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绍兴县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绍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绍兴县陶堰镇农业服务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鲁建国、徐国华、戴月华。
稻鸭生态共育:稻米质量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稻鸭生态共育生产稻米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稻鸭生态共育技术生产的稻米质量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部分。
GB 1354-1986 大米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4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4 大米中杀虫双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5 谷物中三环唑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5009.184 粮食、蔬菜中噻嗪酮残留量的测定
GB/T 5490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NY 5115-2002 无公害食品 大米
NY/T 5190-2002 无公害食品 稻米加工技术规范
3 质量安全要求
3.1 加工质量
应符合GB 1354-1986和NY 5115-2002中表1的要求。
3.2 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mg/k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砷(以无机砷计) ≤0.15
铅(以Pb计) ≤0.2
镉(以Cd计) ≤0.2
汞(以Hg计) ≤0.02
甲胺磷 ≤0.1
克百威 ≤0.2
杀虫双 ≤0.2
毒死蜱 ≤0.1
噻嗪酮 ≤0.3
三唑磷 ≤0.05
多菌灵 ≤2
三环唑 ≤2
磷化物(以磷化氢计)≤0.05
亚硝酸盐 ≤3
黄曲霉毒素B1 ≤0.0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未列项目及新增禁用、限用农药,按GB 2762、GB 2763要求和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4 试验方法
4.1 加工质量的检验
4.1.1 水分检验按GB/T 5497执行。
4.1.2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 5494执行。
4.1.3 黄粒米检验按GB/T 5496执行。
4.1.4 色泽、气味、口味检验按GB/T 5492执行。
4.2 卫生指标的检验
4.2.1 砷按GB/T 5009.11检验。
4.2.2 铅按GB/T 5009.12检验。
4.2.3 镉按GB/T 5009.15检验。
4.2.4 汞按GB/T 5009.17检验。
4.2.5 甲胺磷按GB/T 5009.103检验。
4.2.6 克百威按GB/T 5009.104检验。
4.2.7 杀虫双按GB/T 5009.114检验。
4.2.8 毒死蜱按GB/T 5009.145检验。
4.2.9 噻嗪酮按GB/T 5009.184检验。
4.2.10 三唑磷按GB/T 5009.145检验。
4.2.11 多菌灵按GB/T 5009.38检验。
4.2.12 三环唑按GB/T 5009.115检验。
4.2.13 磷化物按GB/T 5009.36检验。
4.2.14 亚硝酸盐按GB/T 5009.33检验。
4.2.15 黄曲霉毒素B1按GB/T 5009.22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
5.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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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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