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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难题正在加快破解


javascript:ResizePic(this,600,400) border=0 rel="/ceh/shpd/2009/09/10//images/20090910123431.jpg" jian=""><--组图显示结束-->  本报记者 崔立勇
  
   “这些食品安全事件均发生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四个月和颁布实施一个月内,这样的形势实在令人堪忧。”日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论坛”说。
   成思危的担忧来源于8月初卫生部关于第二季度全国食品中毒事件的通报。通报显示,今年二季度,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77起,中毒3063名,死亡48名。与2008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增加了40%,中毒人数增加了11.3%,死亡人数增加了65.5%。与今年第一季度相比,报告起数增加了140.6%,中毒人数增加了182.3%,死亡人数增加了45.5%。
   成思危由此发出呼吁,各级政府应将《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作为一个新起点,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在此次由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等机构联合在北京举办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论坛”上,与会政府官员、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如何加快破解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难题――
  
  农业部:农产品总体上安全放心
  
   蔬菜、农副产品和水产品的合格率均在90%以上,生鲜乳品合格率达100%,保持稳中有升态势。
   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农业部例行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蔬菜、农副产品和水产品的合格率均在90%以上,生鲜乳品合格率达100%,保持稳中有升态势。
   “中国农产品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陈晓华说,农业部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强化监测检验,例行监测的品种和范围持续扩大。目前,监测范围已从36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扩大到全国138个主要大中城市。
   陈晓华介绍说,农业部将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的行为,着力消除问题隐患,从生产环节入手,把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投入品作为监管重点,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等突出问题。
   陈晓华说,今后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的修订,健全完善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业部将强化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安全法》的衔接,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
  
   卫生部:启动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整合
  
   组织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用添加物质的行为。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表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于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食品安全法》加大了惩罚力度,比如最高罚款金额可至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金额的10倍;被吊销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陈啸宏说,我国将组织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用添加物质的行为。
   他还表示,卫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和整合工作,将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的问题。在标准修订过程中,将按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微生物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修订作为优先领域。同时加强标准执行的跟踪评价,不断提高标准制订工作的水平。
   据了解,我国尚缺乏食品安全标准,目前食品安全所遵循的标准是《农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一些强制执行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标准甚至多达两万个。《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后,尽快确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成为这部法律如何实施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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