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 广义地讲,凡是制备任何药剂的书面文件均可称为处方。处方有法定处方、验方、生产处方和兽医师处方等几种。兽药典、兽药规范收载的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兽药厂在制造法定制剂和药品时,均须按照法定处方所规定的一切项目进行配制、生产和检验。民间积累的简单有效的经验处方称为验方。大量生产制剂时所列各种成分、规格、数量及制备与控制质量方法等的规程性文件,称为生产处方。兽医师处方是兽医师对患畜诊断后给调剂员开写药名、用量、配法及用法的书面文件,它是检定药效和毒性的依据,一般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考。兽医师处方内容分三部分。①前记:包括日期、编号、畜主、地址、患畜的种属、性别、年龄、特征等。② 处方头: 均以Rp 起头, 有"取下列药品" 之意。③正文:包括药名、规格、数量。药名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每药一行,逐行书写。同一处方各药物成分,一般按主药、佐药、矫味药、赋形药或稀释剂依序书写。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应对齐。单位依国家标准用国际单位制,固体通常用克(g) 或毫克(Mg)、液体用毫升(m L) 表示。④ 配制法:是兽医师对药剂人员指出的药物调配方法。⑤ 服用法:指出给药方法、次数及各次剂量。⑥ 兽医师签名。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yz/sy/2006-11-20/118935.html
上一篇 : 七种不能使用的兽药添加剂
下一篇 :规范用药防药残 畜禽产品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