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加强市场质量监督抽查。继续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行为的检查力度,整顿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逐步建立农药标签重要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和流通市场的质量和标签抽查。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肥料质量抽查,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包装、标识、宣传内容检查。同时,强化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饲料监管重点:继续开展饲料市场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获得饲料行政许可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组织开展全国饲料产品监督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和饲料标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饲料大案要案的查处。扩大饲料企业质量安全全程监控试点,推动企业开展HACCP认证和饲料产品认证。
兽药监管重点:继续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继续推行兽药GMP制度,启动兽药经营GSP工作,重点查处兽药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及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用疫苗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兽药违法活动。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质量监督为重点,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制定、公布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确保补贴农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在主要农时季节和产品旺销季节,组织开展有关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指导。在补贴农机具销售集中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开展质量跟踪调查。建立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农机具的行为。
水产苗种监管重点:在苗种繁育期间(3-5月)以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为重点,组织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行为,维护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秩序。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热作种苗监管重点:以天然橡胶种苗监管为重点,加强对种苗的质量抽检,加强育苗标准的完善和宣贯,建立天然橡胶种子种苗生产现状数据库。做好主要热带作物良种的扶优和推荐工作,继续加强热作种苗生产基地的认定,以优质种苗为抓手,优化热作结构,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争取早日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坚决禁止应移交司法机关而只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对近年来举报反映的假劣农资案件线索、信访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并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宣传。农业部对各地立案查办的案件、行政处罚的大要案件和市场抽查结果建立档案系统,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公布一批坑农害农案件。建立协作机制,加大跨地区案件查处力度。各地也要在日常监管和市场抽查的基础上,建立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档案,实行分类监管。要在重要季节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以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加强农资质量抽检
在重要农时,农业部将统一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进行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违法行为。各地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内。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要加强农资市场调查,了解和掌握各地农资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波动、销售动态和服务状况,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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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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