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中国种业兼并与重组进展缓慢,障碍重重。
第一, 中国各级种子公司与农业管理部门长期保持隶属关系,本应进行大规模兼并与重组由此而缺乏一个基础——种子公司一直处于半公司化、半政府化状态,利益主体本身的主体地位从来没有确立过。基层种子市场处于区域分割和行政垄断状态,限制了资本和商业利益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很难理顺关系以获得规模优势。
第二, 国有种子公司产权不清,机构臃肿,管理混乱,特别是冗员众多。加以地区和部门对市场的分割与封锁,在微观上仍然存在行政干预。廉价并购小公司会留下来抹不去的屎壳郎臊臭味;高价兼并大公司或研究所又可能重蹈“蛇吞象”的覆辙。中国企业兼并不乏“同床异梦、鸡飞蛋打”的先例,让涉足者望而却步,趑趄不前。
第三, 中国的种子企业的经理们对兼并既陌生又胆怯,忧心忡忡,怕掉进陷阱里去。业内人士认为,实行兼并重组在中国种子行业还是件新鲜事,观望的多,行动的少,还需要经历一段熟悉和认识的过程。
第四, 也是重要的,国有种业公司的老板长期习惯于“论级分配、按禄享受”官本位体制,不论公司或大或小,都是一人说了算。“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不到不得已的地步,决不轻言兼并,在别人的旄下吆喝。还是骑着毛驴看唱本,走着瞧!
新世纪之初,有几家公司较大的兼并行动引人注目:一是中国第一家上市的“丰乐种业”被山东潍坊新力克公司控股兼并,但经过4个多月的磨合,最终因为诸多复杂的原因未能成功。二是德隆种业投资公司先后兼并整合了14家种子企业,通过“华冠科技”借壳上市。运作如何,备受广大种业人士的关注。
强调把种业合作置于首要地位
经济学家认为,兼并是两个交易主体的融合,是商业交易的结果,兼并不存在任何一方的单纯优越感,应该是给双方都带来实惠。企业兼并需要高超的技巧,涉及到经济、法律、财务、人事等方面的复杂事务,其交易成本往往是很高的。兼并成功的标准主要是看企业是否进步,财务是否好转,兼并也许是提高种业效率的众多便捷有效方法之一,但今天已经不是跳跃式发展的灵丹妙药,还要承受不可逾越的阵痛。
兼并专家谆谆教导,兼并成功与否要看一加一能否大于二,并非以简单的加法获得兼并的成果:两个科研实体相加,乃至两个公司市场相加。有些老板试图以“零成本收购”、“低成本扩张”捷径寻优,但多数老板不仅没有创造一加一大于二的神话,却得到一加一小于二的结果。专家提醒,兼并得以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整合,也是最艰苦的一个环节,甚至可以说,兼并的一半是整合。因为任何企业的兼并都有它的目的,或者产生协同效应,或者获得某种稀缺资源,或者吸收管理团队,兼并是第一步,而兼并之后的整合更具有挑战性。每一项成功的兼并交易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兼并后形成并实施了一项有效的整合与重组发展的方案。种业公司兼并后的重组,就像人体器官的移植,怎样能在兼并后不引起组织上的抵制和排斥,相反还能够取得企业文化上的重组和认同。
要强调把合作置于首要地位。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竞争的开放性给予竞争以全新释义,竞争不再是利益互相难容的对手间的简单拼杀,而更像一场高水平、高质量、高风格的友谊竞赛,是强者、勇者、智者之间的较量。为了竞争而进行必要的合作,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联盟;在竞争中寻找一切合作机会,在合作过程中强化竞争功能;竞争对手通过强强联合,赋予竞争各方面更大的竞争能力进而起到强化竞争的效果,从而达到资源共有、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这是种子行业兼并的一个全新的命题。
不无遗憾的是,中国种子企业缺乏合作,缺乏对竞争与合作并存关系的认识,无序竞争已成为制约种业发展的症结。同行业间的竞争始终未能走出各自为战、强拼硬夺的低层次竞争格局。不仅战略目标趋同,市场定位趋同,竞争策略趋同,服务手段趋同,使竞争局限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甚至过分强调竞争对手的威胁而拒绝一切可以合作的机会。
“兼并”对中国种业老板来说陌生而可怕,而“合作”则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组建种业集团。合作就是参与竞争的重要形式。种子行业至少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合作:其一,建立行业协作联盟。其二,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其三,共同开拓和分享新的市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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