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地处丹江口上游堵河流域,是国家中线调水最重要的水源区与水土涵养地之一。将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退耕还林,是竹山县调整山地农业结构、发展新型山地农业的必然方向。然而,大面积耕地退耕还林后,如何保证农户经济收入不下降、还林成果不反弹,成为新形势下摆在竹山人民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针对以上问题,该县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决定充分发挥本地紧靠华中“药库”神农架、各种中药材资源丰富这一突出优势,大力发展既不违反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又能增加地方农民收入的“林下间套药材”技术。几年来实践证明,在退耕还林地种药与在大田种药差别较大。要提高其种植效益,必须注意六大问题。
1、品种适应性。首先,选定的中药材必须适应当地的土壤、气候条件,适宜在退耕还林地生长。由于退耕还林地一般为山区挂坡地,此类耕地多数土层薄、肥力差、易受旱、易荒草。因此在中药材种类选择上,总体上应选耐瘠薄、耐干旱、耐草荒(或与杂草生长竞争力强)的粗生易长品种,如括楼、柴胡、留兰香、金银花、大力子、决明子等。此外,还须因地制宜考虑海拔、朝向、土壤湿度、树龄大小等因素。如高山阳坡地可种耐寒喜阳的白芍、川芎、甘草;低山阴坡地宜种耐阴耐湿的鱼腥草、绞股蓝、旱半夏等;树龄小时,可种植对光照条件要求较高的丹参、留兰香等阳生植物;树龄较大时,则必须种植对光照条件要求不高的黄连、黄精、天麻等阴生植物。此外,大多数在药材种植后3-5年内均不宜重茬。
2、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品种适应性只能决定中药材在退耕还林地套种成功与否及产量高低,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则决定中药材的质量(即所产中药材是否有用)。有的中药材虽能在还林地套种,产量也不错,但有效成分含量却很低,或商品性状差、根本不堪用药,这样的中药材就不能盲目发展。例如,许多高山中药材,就不宜在低山种植。保证中药材质量的简单方法,就是优先发展当地有野生资源、且过去化验有效成分含量较高的“地道品种”。对引进的外地新品种,一定要先试验,确认其产量与含量后,再在类似的生态区域内推广。
3、符合退耕还林政策。林药套种,目的是为了稳住退耕成果、更好地退耕还林,不可“舍本求末”或“本末倒置”。因此,在考虑林药套种品种时,首先应选择以收获茎、叶、花、果等地上部分为主、一年种植可多年受益的中药材,如金银花、玫瑰花、药菊花、栝楼、大力子、决明子、药木瓜等;其次,可选择种植后需多年才能收获、或种后不必连年翻耕,地面绿色植被保持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如牡丹、芍药、留兰香、薄荷等。总之,在退耕还林地,不能套种与政策有冲突的当年生地下根茎类中药材。
4、突出重点,统一技术标准。现代中药材生产,必须走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之路,林药套种也不例外。各地应根据自身的资源与环境条件,通过认真分析、比较,因地制宜确定发展重点,并按照统一的种植管理技术标准(简称“GAP”)组织生产。只有这样,产品才有市场竞争力,才能获得理想效益。
5、快捷、有效的技术服务。在退耕还林地套种中药材,大多数干部与农户缺乏应有的技术与经验。由于种植中药材技术与种粮差异较大,因此,发展林药套种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服务体系,一是从种到收提供全程技术指导,二是生产中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及时、快捷、有效的技术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尽量减少失误,降低损失。
6、必须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林药套种,目的是为了在还林的前提下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必须讲究经济效益。这就要求林药套种在药材种类选择、种植布局、栽培技术、收获加工等方面,尽量按市场要求运作,既要发挥地方优势,又要注重市场变化;既要防止不问市场的盲目发展,又要防止脱离实际的赶价跟风。只有兼顾好这两点,林药套种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与良好的效益。
(湖北省竹山县农业局 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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