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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助推高端农机推广


金娟 杨杰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包括农机行业在内的涉农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一拖董事长赵剡水。作为中国农机企业最具实力的掌门人,此次,他建议从农机企业税收政策、农业装备购置补贴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十多年来,为了扶持农机行业持续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对农机生产企业销售的农机产品实施按13%增值税低税率征税。这些政策的实施,在加快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机工业快速成长,也为农机企业更好地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了条件。但在税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农机企业普遍感到未能充分享受到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

赵剡水认为,这主要表现在“进项税长期大量留抵,企业资金压力增加。”据了解,目前,农机企业增值税执行的是税款抵扣制。企业在采购时先支付物资价款及相应税款,然后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由于农机产品最终用户主要是农民,其购买力水平不高,农机产品毛利率普遍较低,加之农机产品销项和进项的税率不同(销项税率13%,进项税率17%),在增值率较小的情况下,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形成大量进项税留抵无法抵扣,导致企业不能充分享受农机优惠政策的利好。赵剡水称,虽然近年来,国内农机制造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增强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但总体边际利润率尚未达到进项与销项税额基本平衡的水平。以中国一拖为例,产品综合边际利润率不到20%,通过测算,产品综合边际利润率超过24%时,才能达到进项与销项税额基本平衡,由此导致进项税留抵额逐渐扩大。

为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引导作用,缓解农机企业资金紧张压力,使农机企业真正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赵剡水建议,应根据农机生产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退税政策,定期对农机企业存在的留抵税款以财政返还形式返还企业。

此外,除了农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是推动农户购机的重要助推器。赵剡水认为,《中国制造2025》将农业装备领域作为十大重点发展领域之一,这不仅对农机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做好了顶层设计,也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改变农民增收方式、推动农村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但由于目前国内高端农业装备的产业链尚不完善,市场销售处于导入期和成长期的过渡阶段,成本与售价较中低端产品价格依然偏高。”赵剡水表示,农户收入不高,增收难度加大、现行购置补贴力度不够等问题,制约了用户购置高端农业装备的积极性,导致我国高端农业装备产品的推广应用难以达到预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为此,赵剡水提出两个建议:一是要继续加大各类高端农业装备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优化购置信贷业务,强化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二是要发挥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改进、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建立长久有效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制,加大对高端农业装备产品的补贴力度,充分调动我国农户购置、使用高端农业装备产品的积极性,为加快我国由“农机大国”向“农机强国”的转变,提供国家政策层面上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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