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资栏目 > 农机

加快农机化发展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今天上午我们很多会议代表有幸参加了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10周年座谈会,聆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的重要讲话,几位领导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包括农机购置补贴所取得的成就,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指出了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努力的方向,讲话高屋建瓴,是指导我们农机化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各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领导同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工作当中去,化为我们的行动。

 

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站长刘敏:

十连增十连快是法律实施的意义所在

在参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过程当中,我曾经任农机化的副司长,有幸作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起草小组的副组长,参加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从调研到起草、研究的全过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又于2007年9月到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工作,应该说亲身经历了从国家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到法律颁布实施的10年过程。颁布实施这10周年,我们国家粮食实现了十连增,农民收入实现了十连快,这不是巧合,是农机化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也应该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意义所在。

农机化发展得益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农业机械化能够立足,并且能够有一部有明确指向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决定性的因素比较多。我认为主要有这么四点。

一是九届人大、十届人大常委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领导高瞻远瞩,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列入立法计划。我记得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社会上仍然对农机化有不同的认识,经过农业部积极争取,九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起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作为立法外工作考虑的重点工作之一,展开前期调研工作,并明确由柳随年部长牵头负责。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这充分说明,人大的领导看到了农业机械化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粮食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时任农业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全国人大立法。

三是组织广泛调查和研究。时任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王超英、副主任何宝玉等同志,经常深入基层和各有关单位调研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寻找规律和关键点,这对起草法律条文非常有帮助。

四是认真草拟法律条文和开展立法协调工作。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的同志立足于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角度,对法律框架和内容下了很大功夫。

 

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站长刘宪:

贯彻落实是最好的纪念方式

我认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解决了我们在这个历史阶段要不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问题。从这10年的实施效果来看,应该说体现了历史的选择,人民的意愿,谁也拦不住。所以现在我们纪念这部法律,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这部法律更好地贯彻落实下去,这是最重要的。这部法律里的一些规定目前还没有真正落实,比如燃油税的问题。因此,我们还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加大对法律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刚刚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农机化系统,也要依法促进农机化的发展。

作为部属事业单位,10年来,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监理)总站在法律的促进、带动下,农机推广和监理工作插上了起飞的翅膀,带动两个系统在这10年里飞速发展。10年来,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改革中,农机推广机构和队伍都保持了相对的稳定,人才素质和技术推广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对农机监理行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健全和完善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奠定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各级监理机构坚持开展“农机安全村”、“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免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10年来,全国农机事故次数、伤亡人数呈下降趋势,安全形势平稳。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10年了,农机化的发展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建议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还要根据农机化发展形势对法律进行适当的修订完善。比如我认为农机推广和监理系统法治建设目前还比较薄弱,希望能够在修订完善法律时加以强调。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 农业现代化 农业生产
下一篇 :返回列表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