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示范区工作成效十分显著,这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的结果。
加强工作创新,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农业部从政策理论培训、示范区规模扩大、示范建设规范研究制订等入手,积极创新建设思路、方式和方法。组织制定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2011年工作方案;组织示范区农机局长参加粮油大县培训;根据地方要求,新增10个县(场)为全国农机化示范区;指导贵州安顺等地积极发展丘陵山区机械化;委托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召开示范区建设规范研讨会,启动示范区建设考核评价研究。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到了示范区建设有负责处室、有专职人员,较好地完成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以及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工作。河南省农机局组织专家在济源市率先开展了示范区建设成果验收,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示范建设成果评价提供了思路。各示范区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创新开展具体的示范建设工作。山西省屯留县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屯留道情”形式,编写了《保护性耕作谱新篇》、《平安农机三字经》等文艺作品,组织成立文艺宣传队深入乡村进行演出,收到极好的宣传效果;湖南省衡南县不仅成立县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还成立了乡镇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广东省番禺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多渠道宣传农机化工作,全年共发布重要信息39篇。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示范建设保障。农业部会同各省(区、市)在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类政策和项目时,对示范区进行了倾斜支持。各示范区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政策和项目,一方面多年示范建设形成的集聚效应,吸引多元投入共同建立示范点。据88个示范区有效数据,2011年共落实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亿元,县均1463万元,较上年提高8%;共争取到财政以及其它资金7.7亿元,增幅超过30%,其中中央投入1.7亿元,地方投入4.8亿元,信贷等其它资金1.3亿元。比如,黑龙江省富裕县出台《富裕县农机化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农机化发展基金;山东省齐河县农村信用社推出“农机宝”贷款项目,为13家农机合作社贷款300万元,有效缓解了运转资金短缺压力;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钟祥市、沙洋县每年拿出50万元用于示范区建设。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z/nj/2012-3-5/nj_75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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