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传武
湖北省从去年1月开始在全国率先试点磷矿石资源税改革,按10%税率从价计征。磷矿资源税改革实施一年多来,该省磷矿资源采富弃贫的现象虽然得到初步遏制,但税制设计上的不完善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使一些磷肥生产企业陷入困局。
“清费”为什么难产
按规定,此次税改后,凡涉及磷矿石的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批的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但据记者调查,事实上并非如此。
“目前,各种规费跟以前完全一样。我们询问,规定不该交的是否该免了,但现在没有得到回应。”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姚光前无奈地说。
据了解,采挖磷矿山后,国土部门要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交通部门要征收道路补偿费,再加上公安、地质、林业等部门收费,以往磷矿石开采涉及的收费项目共有10多个。磷矿石开采业乱收费问题存在已久,又涉及多个部门利益,清费势必打破原来“养人收费、收费养人”的状况,引发利益格局之变。另外,受当前磷矿石市场量价齐跌的影响,资源税收入暂时无法完全填补之前的收费缺口,若骤然取消全部收费,会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因而试点地区仍维持着大部分收费项目。
“目前,磷矿开采企业除需缴纳10%的资源税外,还需缴纳国土资源补偿、水土流失补偿、过磅等各种地方性规费。以富产磷矿石的保康、神农架为例,地方性收费每吨分别高达37元、75元,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经营压力。”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国璋如是说。
缴费有没有“明白账”
“以往,只要在矿山出口的必经之路上设一个磅,运矿车出来时直接测重,就可以把相关税、费打包征收,非常简便。现在,确定企业销售收入成了难题。”湖北省地税局税政三处处长张雪松告诉记者,计税标准变了,征管也更复杂,由于湖北省尚未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各地征缴方式各异。
税改后费未变,税却整体提高,预缴标准水涨船高。以大峪口公司为例,以前每吨预缴15元,现在统一按高品位矿石税负预缴,每吨60元,仅去年前11个月,税费预缴金额已超过3900万元。对正在困境中挣扎的企业来说,这笔流动资金的冻结无疑相当于釜底抽薪。该公司财务人员介绍,资源税每月汇总后会按实际销售情况从价计征,多退少补,费则统一开具一张票据,具体明细、计算方式却不曾理清。
记者调查发现,为了防止税款流失,预缴成了不少地方的选择。只是如何预缴,各地做法均不同。
在保康县,楚烽公司总经理李斌列了一份收费“明白账”,8个收费项目,每吨共计收费37元。“清清楚楚的账单,也是对企业的尊重。”李斌表示,政府在企业困难时返还了部分规费,企业觉得很温暖。
税率到底高不高
“当前,磷肥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政府最重要的就是减轻企业压力,帮助企业脱困。按10%税率执行,不仅没有提升我省磷化工产业的竞争力,反而大大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甚至出现一些不合理现象。”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华锋坦言。
杨华锋算了一笔账:按10%税率从价计征磷矿石资源税,与过去的每吨15元固定税额相比,即使磷矿石按均价每吨300元计算,新税负也提高了1倍。
在姚光前看来,磷矿石资源税从每吨
15元改为销售价格的10%,是一笔怎么算都在涨的账。按低品位磷矿售价每吨100元、高品位售价600元计算,从量改从价后,低品位矿石资源税由每吨15元降为10元,高品位矿石则由每吨15元增加到60元。这个算法看似清晰,实则遗漏了不少隐形成本。姚光前解释说,中低品位矿石必须经过筛选才能利用,每吨矿石的选矿成本在70元左右。而品位越低,矿渣越多,矿渣需要地方安全置放,并进行环保处理。在大峪口公司,企业建有专门的矿渣库,每年的处理费用就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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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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