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宁
进入虎年二月,春耕生产刚刚抬头,正当各地农资经销商摩拳擦掌想在虎年再展雄风之时,在海南省发生的“毒豇豆”事件一夜间横扫大江南北。一时间,市民谈“豆”色变,生产者也自食苦果,豇豆从每斤3元降到了0.20元,在许多城市,豇豆如同过街之鼠,人人喊打!许多农资经销商的经营状况也降到同期最低水平,一时间,人们把这一切一切都归罪于那无辜的豇豆。然而,在笔者看来,真正惹祸的并非豇豆,而另有原因。
据笔者多年对农村的了解,目前,不少农民还没树立起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识,使用农药者多为50岁以上农民,且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传统用药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对违禁农药可能造成的危害估计不足,在使用农药时,抱侥幸心理者占多数,重病害轻环保的观念比较普遍。再说目前还缺少无公害农产品专门销售市场,有毒无毒都卖一个价。
从另一方面看,剧毒农药停止生产销售后,替代产品一时不能及时补充,高效、低残留农药短时内还满足不了市场需要,一些低毒、高效生物农药现在还在推广当中。原来的一些高毒农药由于价格低、速效性强、药效期长、使用方便等特点,不少农民还一时难以割舍。再加上目前市场上的多数无公害农药和生物农药成本较高,个别生物杀虫剂还不能与杀菌剂混用,这些都直接影响了销售。也有个别经销商利欲熏心,只管杀虫治病而漠视对人体的伤害,只要农民上门要,自己能赚钱就卖。以上种种才是造成“毒豇豆”的真正原因。
现在事情已经出了,各方都在痛定思痛。虽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如果现在还不能采取一些具体的甚至是包括一些强硬的措施,加强对各方面的监管,很难说“毒豇豆”事件不会再次上演。
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食品安全问题、现代化农业问题在不同场合被多次提及,而与之紧密相关的农药使用和管理、新型低毒农药使用及建设植保防范体系等也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要话题。
笔者认为,要想杜绝和防止类似“毒豇豆”事件的再次发生,除从农药生产厂家这个源头上进行严格的监管以外,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宣传力度和对终端农资经销商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现在高残留农药上游批发商基本无库存,而在农村还有不少死角。一是终端经销商接受新政策、新信息比较少,法制观念相对淡薄,又处在监督环节的未稍,所以加强对基层的宣传与执法十分必要。另外,对国家禁止销售的产品一经发现,不能以罚代管,要及时回收,由专业部门集中处理,防止移地污染。对蔬菜果品市场的检查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除抓住用药高峰和蔬菜病虫害发生高峰重点时段重点检查外,平时还要进行抽检。蔬菜批发市场应设置“农残”检测机构及设备,发现“农残”超标的农产品应坚决没收和消毁,并对当时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那些能严格按要求种植优质农产品的种植户要实行优质优价,最好能设专柜、专摊和专门市场销售无公害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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