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意见》(闽政〔2014〕32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厦府〔2014〕32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计划,周密部署,对监管薄弱、交叉、真空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和风险排查,重点加强对豆类、紫长茄、豆芽、生鲜乳、畜禽等生产环节农副产品及禁限用农药、“瘦肉精”、抗生素等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坚决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药物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产品合格入市。
三是加强舆情监测,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和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切,全方位掌握各类媒体信息状况,尤其是网络、微博等新媒体的舆情动态,确保舆情受控。对苗头性问题,及时主动应对,做到网络舆情及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四是严格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明确各单位、各岗位的职责任务。强化人员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针对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热点、敏感问题,提前准备科普解读材料。畅通信息报送共享渠道,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程序,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依法处置。
五是制定监管计划,加强监测抽检强度。增加监测抽检频次,加大对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社和种养殖企业的抽检力度。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重点加强对生产环节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的风险抽检和畜产品的检测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重点加强屠宰场生猪检疫,强化基地临出栏生猪产地检疫、瘦肉精检测,把好入岛冻品报验和活禽检疫关口,并做好畜产品的风险抽样工作;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重点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市植保植检站重点加强对果蔬农药使用的指导;各区农业部门重点加强本辖区种、养基地监管,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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