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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助力粮食高产创建


  衡南——清泉福地,农业大县,素有湘南“渔米之乡”之称。2009年——2012年三次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二次荣获“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称号。近年来,衡南县以实施农产品“质量兴县”战略为契机,以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监管为突破口,以粮食高产创建为抓手,按照优质高产、安全高效、生态环保的总体要求,实行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改善粮食产地环境,完善生产基础设施设备,提高了高产创建田粮食产出水平、质量安全水平和现代物质装备水平,高产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现状与成效

  我县常年粮食播种面积在168万亩以上,年均总产在70万吨以上。近年来影响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原因:一是农产品质量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滞后;二是在做强农业产业的同时,随着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县100余家以化工冶炼和矿产资源开采为主的工矿企业“三废”排放,导致全县16个乡镇部分村组18.65万亩稻田不同程度受到污染和破坏。尤其是松江、谭子山、川口、花桥、咸塘五个乡镇10.65万亩稻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三是现阶段少数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程度低,在水稻生产过程中传统耕作习惯与“重产量轻质量”现象普遍存在,化学物质的投入和强度的不合理提高,也给稻田带去了污染的威胁,如超大剂量施用农药、除草剂,土壤长期施用过磷酸钙等等,导致全县部分稻田地力降低,物理性能差,重金属活性高,致使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因此,加强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实现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中国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是发展我县县域经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其责任重于泰山。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剧,201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在抓粮食总产、单产的同时,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农产品产地环境,做到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平衡发展,实现了水稻生产高产创建与环境的友好,与自然生态的协调,实现了全县粮食生产高产优质、安全生态。通过不懈努力,2010年被评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县”,2013年被评为“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示范县”,全县自2009年实施高产创建工程以来,高产创建示范区内早稻平均单产达到513.4公斤,比全县平均亩增产93.4 公斤,增幅达22.2%,晚稻平均亩产达562公斤,比全县平均亩增产120公斤,增幅达27.1%。目前全县拥有3家绿色食品大米生产企业,基地面积8.5万亩,15个产品,年产绿色食品大米3万吨,全县高产创建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90%,全县稻谷质量优质合格率在98%以上。全县常年种植高档优质晚稻11.1万亩,占全县晚稻总播面积的13.8%,努力打造香米产业强县,长期与衡阳金雁米业、金鲲米业等龙头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以高出市场价20-25%的价格收购农民手中的优质稻,有效保障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和效益。

  二、经验与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敏感的话题,是事关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为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粮食生产高产优质、生态环保,县委、县政府精心安排,统一部署,狠抓高产创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1、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确定工作目标。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健全监管机构。建立监管网络和信息平台,全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绿色食品办公室、农药监督管理站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三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高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农业、水利、环保、农机、司法、工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事务工作。并相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技术小组,由农业局长任组长,县粮油、经作、土肥、农环、检测、植保、绿办、农业综合执法等相关股室和各乡镇农产品监管站为技术成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任技术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制订农产品产地环境优化方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行良种、良法、良态,农机农艺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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