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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基层质检体系要有大作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基层检测体系能否建得起来、运转得好,直接关系到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和市场准入的有效实施。

  2006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期规划实施以来,各级质检机构特别是基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大幅提升,县级质检站检测能力从无到有,检测方式从单纯的定性分析扩充到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检测范围由单一产品向种养业各类农产品扩展。2011年以来,随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推进,一些地区也相应提高了乡镇一级的检测能力。尽管如此,基层检测能力总体上依然薄弱。

  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仍然有1000多个县(市)未开展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部分基层质检机构技术人员与运行经费不足,尤其是个别县级质检站条件较差,工资待遇低,加之缺乏运行保障经费,不易吸引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检测人员,致使个别基层质检站未能很快发挥作用,甚至出现“空置”现象。前不久,广东省惠州市人大的一份执法检查报告指出,该市大部分镇级检测机构的工作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镇级农检站除博罗县安排10名专职人员外,其余都为兼职人员。笔者近期收到的一篇来稿也反映,在经济较发达的江苏某市,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占比不足7%,而且大部分是学农学、植保、土肥等传统专业。以缺经费、缺人员、缺手段为突出表现的基层检测力量薄弱问题,在很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基层检测体系的建设和运转,需要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检测机构主要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必须依赖于政府的重视与投入。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农产品质量检测经费。在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条件较好的地区,把相关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是普遍的做法。例如,探索出“商洛模式”的陕西省商洛市,已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将市、县、乡镇检测站(室)定性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在一些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单纯依靠地方财政解决工作经费问题确实存在困难,中央和省级应该予以进一步支持,在相关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也应考虑适当倾斜。

  保障基层检测体系发挥效用,需要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除理顺人员编制吸引专业的技术人员进入质检机构外,也要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交流。去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对提高基层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就是一次极大的促进。不少地区也据此开展了多样的技术培训活动,调动基层检测人员业务学习的积极性。江苏省南通市农委今年10月份联合市总工会等部门,对检测技能竞赛的第一名给予“五一创新能手”、“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并推荐其申报“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此外,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检测人员在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问题,对于稳定队伍、确保工作质量也有着现实意义。

  眼下,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期待各地能在提升基层检测能力、保障其有效运转方面有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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