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不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无“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或宰杀“瘦肉精” 检测结果呈阳性畜禽的定点屠宰企业,贸易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顿,直至报请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通知要求,要加强养殖、流通、屠宰环节的监管。
各级农业 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养殖场(户)要承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保证所销售的活畜不含有“瘦肉精”,并由养殖场(户)为每 批出栏牲畜出具《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
在活畜出栏、活畜出区(县、市)境、活畜到屠宰场三个环节中进行三次“瘦肉精”检测,并对待宰活畜开展 不定期的监督监测,建立检测记录。
通知规定,如果有关部门在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监管中发现使用“瘦肉精”等涉嫌犯罪行为的,将移送至公安机关。据了解,盐酸克伦特罗、 沙丁胺醇等16种化学品统称为“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素兴奋剂,在饲料中添加后可降低动物体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促进生长。人吃了食用“瘦肉精”的畜肉 后,会出现心率增快、肌肉震颤、站立不稳等症状,特别是对心脏病患者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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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6/2012-05-23/88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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