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兽药饲料监察所要求,明山区畜产品安全监察所,积极开展2012年一季度送样监测任务,共监测猪规模场6家,采集猪尿样30份,根据监测结果看,尚无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行为;按照市畜牧局畜产品安全处要求,调动村级动物防疫员力量,面向兽药饲料店、养殖户等个体,认真组织发放“辽宁省严厉查处一批“瘦肉精”违法犯罪案件”宣传资料,此举为有效震慑违法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行为,确保5.1节假日期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打好基础。本次工作从4月25日起,将于5.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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