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兴庆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解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打造兴庆区“安全食品”的良好环境,根据《兴庆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近日,兴庆区农牧局副局长印联与辖区59户动物规模养殖户签订了2012年《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切实增强动物养殖户责任感和紧迫感。承诺书提出十点要求:一是不得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用农产品添加剂;二是不得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三是禁止在饲料使用过程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四是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神经兴奋药等;五是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医饲料添加剂;六是科学合理使用兽药,将责任制落实到每个饲料生产企业、经营网点及动物养殖户。
通过签订承诺书使养殖户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的理念,农牧局将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加强畜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打造兴庆区畜禽产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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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6/2012-04-24/88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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