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开展了“倡导诚信,行业自律”等多项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我市各食品监管部门都对企业提出了在食品安全保证方面进行自查的要求。即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等14大类76个小项开展自查自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自查完毕的企业适时开展了实地核查,做到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完善率100%,企业持证率100%,其他经营者查验率达到8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90%以上。
市工商系统根据《吉林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办法》的规定,在食品经营行业中开展了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地区已认定县级示范店662户、市级示范店125户,被省工商局认定为省级示范店的有5户。
市质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小作坊进行了审核确认,并与其全部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共建立食品小作坊质量管理信息档案578份,小作坊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同时建立了食品小作坊原料进货台账制度,使企业的原料供销做到了可追溯。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吉林市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生产者就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概念得到明确,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正在有效运转。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6/2011-08-24/86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