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据记者了解,2007年后,就连续出现多起消费者质疑白药牙膏功效,将其诉诸法庭的事件。“从04年开始生产该牙膏,一直在业内的销量还是排在前几名的,到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给我们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品牌带来了一些困扰,对媒体的一些报道感到惊讶。我们对这一事件会跟进的。”黄女士说。
云南白药对待消费者投诉、已经对于广告是否涉嫌误导的投诉,是否能给市场一个满意的答复,将拭目以待睬。身为医药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为社会尽力,应该比“国家保密”的头衔更让人值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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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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