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农药企业“办证难”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农药登记过程中,凡是相同产品,可以免除毒性、环境生态等试验,新登记企业可以凭已取得登记的企业提供的相同产品的授权资料办理农药登记;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换证过程中,国家无需派员到企业“现场考核”,无需“产品抽样”收取检测费,无需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单,应该放权到省一级职能部门。
时代前进一小步,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职能转变要前进一大步。我们期待:“办证难”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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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5/2013-3-14/205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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