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2013年7月22日至26日,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崔利锋、国家安监总局二司副司长官山月率农业部、安监总局联合督查组,赴河北、辽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督查组调查了解了两省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伏季休渔管理、“打非治违”、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防汛抗台等工作情况,并实地检查部分重点渔区、渔港、渔船和水产品加工企业,与渔业基层管理部门和渔民进行了座谈。
河北、辽宁是沿海重点渔区,渔船数量多,管理任务重。两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等方式,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结合“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抗台、海上应急救援预案,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信息预警,推动渔船安全设备配备,鼓励渔船编队作业,提升渔船应急救援能力。依据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船籍港停靠制度,开展重点人群宣教工作,实时监控休渔渔船,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并针对海蜇资源出台管理方案,稳步推进伏休工作。
督查组肯定了两省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组织实施好此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绩,不麻痹,不松懈,持之以恒抓好大检查各项工作,巩固前一段工作成果。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在管理上注重细节,针对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要以“两个创建”工作为抓手,针对两省渔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渔船存在“木、小、老、旧、差”的诸多问题,完善渔业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渔船安全装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针对“三无”渔船、渔船非法生产、非法载客等违法现象和涉外事件等渔业安全生产问题,各地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投入力量,尽快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加强执法力度,做好“三无”渔船的清理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捕捞、非法载客,加强对渔船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作业及渔船船员技能证书配备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朝、韩敏感水域渔业生产监管,防止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及越界捕捞等涉外事件发生,保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认真组织习国务院“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住机遇,理清思路,做好规划,以提升现代渔业水平和标准为目标,统筹渔业发展和安全生产,推进两省现代渔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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