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豆种植比较效益差的问题,参与座谈会的一些人士提出,参照大豆、玉米的比价施行目标价格补贴机制,按照播种面积、参照单产等级给予大豆种植户补贴,这样既可以保证农民的收益,又不至于抬高进口大豆的成本。
所谓的差价补贴,就是制定可以使农民获得合理收益的目标价格,该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由政府对农民予以补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表示:“差价补贴既有价格支持的特征,又有直接补贴的性质,是由价格支持向直接补贴转型过程中普遍使用的政策措施。”
程国强建议对东北主产区的大豆进行差价补贴的试点,若成功可逐步推广到水稻以及具有类似特点的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上。
对于差价补贴的政策设计,程国强向记者介绍:首先要制定目标价格,其次是统一核定差价,再次是确定补贴资金的总量,最后是包干分配、直补到户。
“通过差价补贴的方式,市场上会形成三个价格,包括最低收购价格、市场价格和目标价格,这样的价格体系能够保障农民再生产和收入增加,同时又可以发挥市场定价机制,不会像临时收储价格那样对市场产生过多影响。”上述与会人士称。
不过,调研组对已实施多年的国家收储政策给予了肯定。
一些加工企业的代表还向调研组提议,希望国家在保证农民最低收购价的同时,能够延伸到油脂加工企业,对油脂加工企业进行有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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