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和下达资金补助指标的通知
财农便[2012]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农业部财务司:
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已拨付各地(财农[2011]380、381号,财农[2012]30、121号),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农[2012]120号)和农业部(财农[2012]119号)。为做好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 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见通知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资金补助指标(见通知附件 3),按照立项指南要求尽快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文件和立项材料,于2012年8月8日前通过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信息系统(www.ntsl.org.cn)联 合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同时报送纸质申请文件和立项材料各2份(其中:申请文件报财政部、水利部各1份;立项材料2份均报水利部)。
逾期申报的,按绩效考评有关规定扣分。
财政部农业司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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