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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通知从十方面做好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各地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深入开展 “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差、安全监理手段弱、“三率”水平普遍偏低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潜藏着重大事故隐患。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 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是: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 为重点,科学谋划“十二五”工作重点、目标和政策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宣传教育,创建平安农机,提高监管能力,以安全发展促进科学发展。

  二、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财政投入

  农机安全的财政投入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要切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手段,切实履行好牌证管理、农机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要协调争取财政投入,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探索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实施免费安全监理。要协调落实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建设质量,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三、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水平

  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三率”水平是衡量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准,必须高度重视。各地要以提高“三率”为重点,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我部近期修订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理。要依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号牌》、《联合收割机号牌》标准,结合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切实做好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各地要积极推进对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上门服务、登记备案、集中检验、免费发放牌证等便民措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提升监管水平。
四、不断强化农机事故处理工作

  农机事故处理是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出台了《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2011年2号令)和《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组织培训,加强学习,积极进行应急演练,切实做好事故勘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事故处理能力。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机事故详细情况,严格按照农业部新印发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月报和重特大事故的快报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要做好安全形势的分析评估,定期发布信息。农业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典型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信息,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发布一次相关事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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