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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张天佐:休闲农业大有可为


   7月5日,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在北京就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发挥优势,齐心协力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记者就有关休闲农业发展问题,采访了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张天佐。

  记者:为什么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

  张天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休闲农业的发展,2007年和2010年中央1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都对发展休闲农业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方向。

  休闲农业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村建设为主要目标,横跨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把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紧密连结的一种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它源于农业,建在农村,惠及农民,融通城乡,服务社会,发展休闲农业是一举多效、利国利民的一项事业。据研究测算,休闲农业每增加1个就业机会,就能带动整个产业链增加5个就业机会。一个年接待10万人次的休闲农庄,可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直接和间接安置300名农民就业,可带动1000户农民家庭增收。发展休闲农业对推进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调整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村、扩大内需以及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既是我国经济社会现实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新时期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

  记者:目前,我国休闲农业发展的态势如何?

  张天佐:我国休闲农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大体上经历了萌芽起步、初步发展、较快发展和规范提高四个阶段。

  从这四个发展阶段看,休闲农业发展正在经历五个重大转变。一是在发展上,从农民自发发展,向各级政府规划引导转变;二是从休闲功能上看,从简单的“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向回归自然、认识农业、怡情生活等方向转变;三是从空间布局上看,从最初的景区周边和个别城市郊区,向更多的适宜发展区域转变;四是从经营规模上看,由一家一户一园的分散状态,向园区和集群发展转变;五是从经营主体上看,从以农户经营为主,向农民合作组织经营、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经营发展转变。

  可以说,我国休闲农业进入了快速发展、规范提升的新阶段。休闲农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尤其是中央实施社会主义村建设以来,大量的财政资金伴随着各种优惠政策向农村地区倾斜,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加上休闲农业潜在的巨大市场前景,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据我们对全国19个省市区的不完全统计,去年,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175亿元,带动就业近280万人,其中吸纳农民就业达267万人。休闲农业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记者:农业部以及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休闲农业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张天佐: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农业部把休闲农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的职能调整到乡镇企业局,要求我局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引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务求实效。根据部党组的要求,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和座谈讨论,进一步摸清了情况、梳理了思路,确立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二是建立体系。这包括行政管理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目前,行政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省一级行政管理工作已经做到有部门负责、有人专管,海南省成立了休闲农业发展局,江西省成立了休闲农业办公室。从行业协会等服务体系上看,我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成立了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分会,不少省(区、市)也成立了类似的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去年以来,我们把提高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作为推进工作的一个重点,已举办了七期休闲农业管理人员培训班,近1000名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同志和企业经营者得到培训。同时,我部也把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纳入到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各地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四是开展标准制定。组织制定了农业观光休闲农庄建设标准、休闲农业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等标准。

  各地休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扶持、规范管理和服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培育优势品牌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培育了一批先进典型,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拓展提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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