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吉明介绍说,国家虽有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有权的规定,但缺乏符合实际的具体操作规范,加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来源广、情况复杂,这项规定实际执行情况较差。审计抽查的1181处农村饮水工程均未落实所有权,导致工程所有者不明确,权益维护受到影响,工程运营前景堪忧。
另外,审计调查的103个县中,有83个县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2006年至2008年,上述83个县计划配套9.7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46亿元,未到位资金4.33亿元,到位率为56%。一些地方将配套资金缺口转嫁到农户身上,导致群众自筹比例增高。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10-03-25/99641.html
上一篇 : 西南罕见旱灾仍无缓解迹象 1.5万官兵一线抗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