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工作,切实做好规划成果核查,严肃查处规划修编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随着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陆续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各地正着手进行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大多数地方在规划修编和成果审查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和空间布局要求,做到图数一致,确保成果质量。但是,也有个别地方未能严格把握有关规定,有的随意调整基本农田,以劣顶优;有的以村庄缩并为名,变相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有的规划图数不一致,甚至弄虚作假,造成控制指标不落实。针对上述问题,国土资源部要求进一步从严要求,扎实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核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履行核查职责。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和监督,从严掌握成果质量要求,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层层落实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确保下一级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上一级规划确定的控制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一级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合理。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核查标准。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核查,应结合规划的功能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执行核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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