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制订了《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出台。
农村危房改造中,对于新建房屋原则上每户补助1~1.5万元,家庭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可按上限补助。维修住房的,则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各试点县(市)在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确定分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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