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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村民被安排在农业用地建房 引争议




  事实上,当地政府先安置老百姓在“农业用地”上建房再向上海市申请批准,亦被当地老百姓看成是“程序混乱”的一种体现。

  “按照规定,应该先申请转变土地使用性质,得到正式批复后,再动员百姓动迁,否则万一上面不批,怎么办?”上述官员说。

  据一位熟悉土地动迁运作的人士解释,现在很多动迁都是先做后补文件,或者边做边申请批文。

  上述这位局级官员猜测,为什么“不变更农业用地性质”,一个核心原因在于“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镇里需要每亩交几万元”。

  青村相关官员并没有对这个问题给予正面回答,只表示,青村财政的确“不那么富裕”,“不管怎样,我们会确保老百姓的利益”,宋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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