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期待和瞩目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终于出台了。作为此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4个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这项制度能否真正解决人们反映强烈的看病贵、买药贵问题?广大农村消费者从这一制度的实施中能获得哪些实惠?如何确保农民真正用上这些基本药物,并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针对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政府有关负责人。
制度保障用药不再贵
■今年30%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开始实施
■实行零差率销售,药价整体降幅可达25%
■中成药占1/3,首次将中药饮片纳入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时间表: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于制度设计强调“基层和基础”,专家指出,广大农民将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农民得到的实惠,简单地说,就是吃药不再贵。”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这一制度实施,药价明显下降,原因有三:中成药占药品目录1/3,并首次将中药饮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具有简、便、验、廉等特点,必将降低农民的用药负担;在政府举办的县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的药品加成,进价多少、卖多少,药价至少能降低15%;国家出台零售指导价,各省通过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价将能再下降一部分。
另一方面,实施意见中规定,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郑宏说,基本药物同样全部纳入合的报销目录中,国家还将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补偿水平,减少农民的自付比例,从而减轻农民的用药负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援引有关专家预测,此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价整体降幅可达25%。他认为,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本药物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对药品报销支付水平的逐步提高、制药产业的集中度大大提高、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今后人民群众在基本医疗用药的保障上还会得到更大的实惠。
许嘉齐强调,启动实施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更大的意义,不只在于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价降低了,而是党和政府要从制度上、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权益,使人民群众的治病用药能够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
国家制定合理价格
■省级网上公开招标,统一配送
■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目录药
■文件将刚性约束规范医生用药
为确保农民真正用上这些基本药物,许嘉齐指出,我国为此在基本药物的目录制定、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等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从而形成有效的制度效应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用药权益“落到实处”。
“我国有4700多家制药企业,存在的不是现有药品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而是总体产能过剩、生产集中度过低的问题。”许嘉齐说,从总体看,自己并不担心医药企业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能力不足,而是要通过实施这一制度,推动医药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医药企业的竞争力。要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政策引导,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医药企业的积极性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国家要为基本药物制定零售指导价格,而不是一味强调低价,这既是为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也是为让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能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这对调动医药企业生产和配送基本药物的积极性、促进我国整个医药行业的创新和长远发展都是必要的。
实施意见要求,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并要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了基本药物,患者能否用得上,“医生手中的一支笔很重要”,郑宏形象地说。为确保医生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卫生部正在组织专家抓紧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两个技术性文件,并将于11月底编写出来,力求形成对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一种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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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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