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3日开始,海南省海口市农贸市场内的活禽屠宰与市场隔离,经营者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屠宰鸡、鸭、鹅等活禽。海南省工商局23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迅速开展以农贸市场和校园周边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
通知规定,农贸市场开办者不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不达标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达标的,坚决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一次性处以5万元的罚款;处罚后仍未整改达标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省工商局下发“限杀令”农贸市场内不准宰杀活禽
7月23日,海南省工商局在这份《关于开展以农贸市场和校园周边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内容包括:证照齐全(市场开办者、市场内所有摊点经营业户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亮照经营,做到整齐、统一、规范),划行归市(市场内应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并在不同区域做出明显标示),卫生干净(市场内应有专人打扫卫生,建立摊点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市场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有序(每个摊点货物摆放要整齐有序,不超出规定的范围,保持整体美观整洁),通道畅通(市场内没有占道经营,通道平坦顺畅),活禽屠宰与市场隔离(不得在市场经营场所内屠宰鸡、鸭、鹅等),守法经营(经营者不得销售过期、有毒食品、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
此外,学校辖区所在地工商部门每日必须对校园周边开展市场巡查活动,做好巡查记录;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饮食流动摊点,坚决取缔。同时,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和回访,强化动态监管。
农贸市场普遍现杀活禽摊主称“限杀令”难推行
据了解,早在2006年6月份,海口市就曾出台规定,对市区内所有活禽实行定点屠宰,集中交易,不允许在菜市场屠宰家禽,一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后来,因这个规定无法做到便民,又难以全面监管,最终导致“流产”。
23日,这个规定又被重新提起,再引市民关注。23日下午,笔者走访城西、头铺、金花等多家农贸市场,发现消费者买了活鸡活鸭后,一般都委托摊主现场宰杀,交付1元至2元的费用。笔者注意到,宰杀现场一片狼藉,鸡血鸡毛到处都是。
农贸市场内出售活禽的摊主,对“限杀令”并不认同。不少摊主说,现买现杀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如果不让这样做,估计买鸡的人就会减少。
城西市场内的一位摊主说,活禽经过检疫再上市是对的,但不让在农贸市场内宰杀,让人想不通:“我的鸡是经过检疫的,在哪里杀都应该一样。”该摊主还担忧,这样一来,肯定会影响生意。摊主也表示,现买现杀活禽给市民提供了方便,但确实也产生不少污水,导致不卫生,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
市民称“限杀令”不现实自行宰杀会“二次污染”
采访中,不少市民也对工商部门出台的这项规定发表不同看法。
市民韩先生说,对于活禽,海南居民早已形成了现买现杀的消费习惯,都是让摊主或者让专门杀鸡鸭的人来处理活禽,图的是新鲜方便。新规定不允许这样做,肯定有很多人不习惯,从而会减少活禽的交易量。
市民刘小姐认为,“限杀令”并不能实现有关部门“减少环境污染”保证卫生的初衷。相反还存在一定的隐患。她说,市民若把活鸡活鸭带回家杀,大家各自为政,会给家庭和所住环境造成污染。她建议,可以在每个菜市场设专门的活禽宰杀点,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并统一清理脏物,这样既可方便市民,又能保证卫生。
市民杨先生指出,消费者不可能为买一只活鸡,而提着它坐公车走远路,多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定点屠宰场杀。何况,海口市民每天对活鸡等禽类有大量的消费需求,海口以前设的几个屠宰点远远满足不了需求。
采访中,还有部分市民指出,任何一项措施出台,在实行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政府出台一项规定,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少市民表示,政府出台措施,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的初衷是对的,但在制定相关规定时,应尽量考虑是否合情合理、方便群众,如果不切实际,没有依据就出台规定,可能会适得其反。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8-24/92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