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摘录: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新京报:过去在重大事件中对官员进行问责时,学者们都提出中国还缺乏明确的问责方式。
汪玉凯:这回首次明确了问责方式,过去有人说,判刑也是问责,将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法律责任混为一谈,现在明确了问责就是要追究领导责任,明确了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法律责任的界限。
新京报:有人认为公开道歉作为一种问责方式,是否太轻了?
汪玉凯:这种问责方式适用于情节轻微的情形,比如领导干部并不是事件当事人,但这些事件造成了影响,公开道歉给公众一个交待,并非一种太轻的问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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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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