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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出台措施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


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展开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试点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江苏、吉林、河南三省根据各自农业发展特点出台措施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

  江苏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务规程

  2007年,江苏作为全国6个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支持下,试点工作迅速在全省13个省辖市全面展开,承保水稻、三麦等主要农作物4200万亩,占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70%,能繁母猪投保率达到100%,受惠农户达150多万户。但在试点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江苏保监局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试点公司,并联合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的方式,认真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共同制定了《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务规程(试行)》,从展业与宣传、承保理赔与流程、保费赔款管理等十个方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吉林出台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意见

  2004年以来,吉林省从政府主导成立专业性保险公司、政府决策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小范围试点,到2007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2007年试点情况看,还存在着“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关系尚未理顺、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垫付保费甚至贪污挪用理赔资金、保险公司承保理赔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吉林保监局深刻总结三年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工作经验教训,查找分析在经营管理、服务“三农”和加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发了《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立足自主经营,积极作为,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机制建设。

  该《通知》下发后,经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自主经营意识和经营规范性明显提高。

  河南出台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实施细则

  去年5月,河南省政府启动水稻、棉花保险试点工作。为规范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得到及时公平的经济补偿,河南保监局与河南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制定《河南省水稻棉花保险理赔实施细则》,明确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机构、赔偿处理办法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

  试点市、县(市)成立由财政、保险、农业、气象等部门专家和龙头企业代表、投保农户代表组成“查勘理赔定损专家小组”,负责指导乡镇理赔工作、对重大保险责任进行鉴定、对有异议的保险事故进行复勘。专家小组下设理赔办公室,设在保险承办机构的市级公司,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保险理赔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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